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29号公告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3月17日下午发布了《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安乃近注射液等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》(2020年 第29号),公告认为安乃近注射液等品种存在严重不良反应,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,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安乃近注射液、安乃近氯丙嗪注射液、小儿安乃近灌肠液、安乃近滴剂、安乃近滴鼻液、滴鼻用安乃近溶液片、小儿解热栓在我国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,注销药品注册证书(药品批准文号)。已上市销售的安乃近注射液等品种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,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。
我公司根据《公告》要求,于3月18日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,会议决定公司将立即启动安乃近注射液召回程序,召回自2017年4月以来生产的安乃近注射液5批产品(批号为:170412001B、170412002B、170412003B、181012001B、181012002B),并立即向各分销商发出了召回函,同时在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发布召回信息,要求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、使用该品种,对于召回产品将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。
在此也提醒广大使用单位和消费者,立即停止使用安乃近注射液、安乃近氯丙嗪注射液、小儿安乃近灌肠液、安乃近滴剂、安乃近滴鼻液、滴鼻用安乃近溶液片、小儿解热栓等品种,对于涉及我公司生产的安乃近注射液上述5个批号的产品,请与我公司联系召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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